2024年贵州二建《法律法规》考前三页纸知识点一
《法律法规》这一科目侧重于考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以及应用,2024年贵州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我们针对贵州《法律法规》考前三页纸的内容,为其他省份的考生总结了一份知识点,虽然考前三页纸是针对贵州地区的考生,但其余省份的同学也可以对此进行一下参考,用来补充自己的知识点,有需要的同学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1:法的效力层级
(1)法的纵向冲突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法的横向冲突
同一机关制定 | 新法与旧法冲突 | 按新法(无需裁决) |
特别法与一般法冲突 | 按特别法(无需裁决) | |
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冲突 | 谁制定谁裁决 | |
法律之间冲突 | 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 |
行政法规之间、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冲突 | 国务院裁决 | |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考点2:不动产登记
(1)一般规定: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
(2)登记与合同效力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考点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要求
(1)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2)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考点4:抵押权的规定
(1)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5:专利权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3)外观设计:应具备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期限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上文提到的知识点你掌握住了吗?优路教育为贵州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整理了有关《法律法规》考前三页纸,虽然主要是针对贵州考生,但其他省份的同学也可以利用这些知识点来完善和补充自己的学习计划,对此进行一下参考,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预祝大家都能取得让自己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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