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考生不实承诺会如何处理?
目前监理工程师考试临近,关于监理考试的问题也很多,作为考生,很多人都关心一个问题,如果在监理工程师考试中考生不实承诺会如何处理呢?成绩会不会受到影响呢?
根据官网通告我们可以知道,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而关于不实承诺,各地的官方考试网也都进行了规定,比如在浙江人事考试网页上,就明确规定: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在网上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 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我院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安徽人事考试网上也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因此综合各省各地的安排来看,如果在监理考试中一旦存在不实承诺的现象,都会影响考生的成绩,就算是通过了考试,成绩照样作废,取得的证书也是无效的;而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会被移送司法机关。因此同学们一定要诚实考试,拒绝不实承诺,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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