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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优路教育      更新:2010-8-10 10:43:49     点击次数:29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081218

 

二、现场资格审核

 

  2010819日至21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0101922
 

四、考试时间


  2010102324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一),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在2006年10月底前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全国共有174人,名单见附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相应科目: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一)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
  2、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一),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实务》3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三)中所规定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办法,只在2010年举行的首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中有效。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相关链接:

2010年注册物业管理师招生简

进入物业管理师网上报名

北京地区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时间安排

物业管理实务合格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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