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西省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江西人事考试网      更新:2010-8-20 9:49:50     点击次数:76

2010年江西省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全省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前培训和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点集中设置在南昌市。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物业管理师

1023

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1024

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6:30

物业管理实务


   
二、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报考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人员的登陆标识),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时间为816900—8月23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县(市)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南昌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在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8238月25(正常上班时间)

    资格审查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从事物业管理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及盖有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均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相应复印件一份)。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271700。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批复为准。

完成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10189:00—2217:00,缴费成功考生可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按照《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并于20041231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合格标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其它事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为客观题试卷,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2个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网络评卷。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

2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3、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样表)

 

 


年 八 月 四 日



附件2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8月169:00-2317:00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8月23-25
日(正常上班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2717:00 考生网上缴费。
    9月13
向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报送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
    10月189:00-22
17:00 考生打印准考证。
    10月23—24
日考试。
    10月28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
    12月8
完成阅卷工作,报送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

   
附件3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样表)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 Copyright ©2011 niceloo.com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8400221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扬大厦二层
咨询热线:400-077-6606或010-51659262
客服热线:010-5165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