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资料调整
11月30日,上海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资料调整公告”,据悉,上海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的条件有调整,满足以下一个即可报名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资料调整公告
为提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质效,2023 年12月1日起就鉴定报名资料作如下调整:须符合 2019 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中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上海鉴定站参加考试:
(1)在沪从业人员及社会保险在上海缴纳,须提供上海市单位工作证明(须注明单位地址和固定电话,下同)和上海市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近期累计 1年缴纳记录,下同)
(2)在沪从业人员但社会保险在外地缴纳,须提供上海市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作地点须与上海市单位工作证明一致)和外省市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3)在沪在读学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和学籍证明(盖章有效)
(4)失业、待业人员须提供上海市户籍证明 (户口本)本公告未能详尽事宜或者对本公告存在疑义,请咨询上海鉴定站,咨询电话:021-5713891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 00-16:30)。请考生诚信报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凡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暂缓考试,对公章造假等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海市消防救援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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