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上海市哪些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单位的基本要求。药企在配备相关人员时,应按规定配备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以确保药学服务的质量。
2024年1月16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通知》中明确:
药品零售企业重点管理人员的资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二)质量负责人应当在职在岗,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1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重点管理人员的资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二)质量负责人应当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应当在职在岗,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对于药企员工个人来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它不仅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还可以增加个人在药企中的竞争力,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更有一些药企也会对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员工给予一定奖金的鼓励,因此,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一步。
综上所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不仅可以提升个人在企业中的职业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显示企业在药学服务方面的专业性和实力,更是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方式。
文章中数据内容来源于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