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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刑法单位犯罪的认定及处罚

2021-01-05 13:41

  一、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

  《刑法》第30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主体资格

  (1)必须是合法、合格的单位。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主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2)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具备法人资格。单位的分支机构与内设机构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第一,以自己名义犯罪;第二,违法所得归该机构所有。

  (3)私营企业要构成单位犯罪,需要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合伙企业不构成单位犯罪。

  2.主观要件:体现单位的整体意志,为本单位谋取利益

  (1)单位集体(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作出决定,体现单位的整体意志。

  (2)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取利益,视为为单位谋取利益。只为少数成员谋取利益的,不视为为单位谋取利益。

  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个人犯罪,而非单位犯罪:

  ①盗用、冒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属于个人犯罪;

  ②单位内部成员实施与其职务活动无关的犯罪行为的,属于个人犯罪;

  ③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同意、认可而实施犯罪,为单位或个人谋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个人犯罪。

  3.法定性

  必须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构成犯罪,并为单位犯罪规定了刑事责任。如果单位实施纯正的自然人犯罪的,不构成单位犯罪,但是可以成立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则

  《刑法》第31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以双罚制为原则

  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对单位不能判处没收财产。

  2.以单罚制为例外

  只处罚单位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私分国有资产罪。

  3.单位被撤销或变更时的处罚规则

  (1)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

(2)涉嫌犯罪的单位已经被合并到一个新单位的,仍追究原单位的刑事责任。审判时,被告单位为原单位,同时注明已经被并入的新单位,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数额以其并入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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