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题考试的要求和纪律(云南省)
云南省应试人员应当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一)云南省所有考场已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应试人员考试使用后应当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常应试人员参考时,除带齐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外,其它自备文具及资料,均不得带入考常
(二)各类钟表及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三)云南省各考点入口处或者考场门口,均设置了安检通道,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比对,顺序入场。
(四)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
(五)考试期间,全省所有考场均开启视频监控和进行无线电监测,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考试制度的有关要求,诚信参考,坚决抵制任何违法违规涉考行为,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违纪作弊情形、后果作出严肃处理; 涉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