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0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12.14-12.15
辽宁本溪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已经发布,报名时间是2020年12月14日-15日,限额360人。优路教育整理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17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完成2020年普通话测试任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报名条件
参加测试人员需持有本溪户籍。
二、测试报名对象
1. 凡持有2003年6月15日之前普通话证书未进行重新测试的在职教师,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
2.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一科合格即可);
3.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在籍学生;
4.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
三、现场免费报名,限额360人,额满为止。
(一)报名地址:本溪市教师进修学院三楼语委办(平山区北光路97号)
(二)报名时间:
1.2020年 12 月 14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仅限报考教师资格证考生报名。
2.2020年12 月15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其他人员报名。
3.中职学校集体报名请在语言文字工作群中下载集体报名表。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后方可报名。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成绩单(一科合格即可)。
3.报名时需加入考试微信群,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领取证书时间一律在群中通知。
4.管理系统不接受3个月内在辽宁省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重复报名。
5.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考生通过正规渠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6.报名后,具体测试日期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普通话测试考生须知》,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体温监测记录,以免影响考试。
四、测试要求
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携带准考证、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经过疫情防控检测后参加测试。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微信群另行通知届时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本溪市教师进修学院语委办领取,代领需要提供应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者,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咨询电话
普通话水平测试咨询电话: 42166034
附件1: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的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防疫要求:
1.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进行体温监测及记录。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 “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进行测温后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前严禁去重点地区旅行。
3.考生须依据具体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验证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有序进入考试场地,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原则上应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考生应如实、完整的填写体温测量表,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下载地址:本溪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
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辽宁省本溪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本溪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7.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本溪市普通话测试机构。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8.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附件2:《辽宁省本溪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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