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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1上半年教资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1-04-16 18:24

  天津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时间是5月15日至18日,考前一周(5月10日至5月16日),考生可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同时,教资考试各地区还对防疫工作作出要求,优路教育整理天津地区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如实填写《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考生可随时在“招考资讯网”()下载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须自5月1日开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候考室交给监考员。未带符合要求的健康卡不得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14天申领“天津健康码”(申领方法1:进入支付宝→搜索小程序“津心办”→点击“健康码”→填写健康信息并确认提交→申领成功;申领方法2:下载“津心办”APP并注册→点击图片滚动页面的“健康码待领取”→填写健康信息并确认提交→申领成功),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以便我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在考前进行健康码状态监测。

  3.天津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前28天内有入境旅居史的人员,入境未满21天者不能参加考试。超过21天者持入境21日后,考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5.考生如为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处于治愈未满28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须提供治愈出院诊断证明、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如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28天(含定点医院内观察期14天)且解除隔离核酸检测阴性的无症状感染者,须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且健康状况无异常;

  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上述三类考生,须在考前三天将相关情况向报名考区(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告,经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

  6.2021年5月1日至考试结束,考生须每日做好身体健康监测,记录体温。

  7.5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且持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报名考区(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告,经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

  8.考生须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9.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进入考点时,考生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不得继续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0.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和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简称“2证1卡1码”)进入考点、考场。缺少任意一项将禁止入场。

  1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间不得近距离接触。

  12.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或“招考资讯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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