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您当前选中区域: 共0所分校

优路教育小程序

好课不断干货多,官方在线学习平台

看课、刷题、领资料

优路教育APP

专属移动课堂充电备考随时随地

听课做题 综合备考学习

消防设施操作员APP

掌上学习便捷备考

三维实操 交互动画
  • 优路教育APP 消防设施操作员APP 小优督学小程序 优路教育小程序 优路PC客户端 优路教育公众号 消防3D课堂APP/消防3D仿真学习平台
  • 优路教育公众号 学在优路服务号 优路二级建造师 优路一级建造师 优路消防工程师 药师考试通 优路教师 优路心理师培训 会计师考试通
  • 优路二级建造师 优路一级建造师 优路造价工程师 优路消防工程师 优路安工学术中心 药师考试通 会计师考试通 优路教师
  • 优路教育小程序 小优督学小程序 优路备考小程序 消防云实操小程序 优路医考小程序 优路考研小程序 一建刷题宝小程序 监理刷题宝小程序

2021教资笔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速记06

2021-09-07 09:16

  202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是10月30日,计划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着手准备备考了。优路教育整理考点速记,请大家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备考刷题伴学练习:

  刷题群.png

  【备考推荐:属地师承集训班】

属地师承集训班.png

  【资料包下载专区】

  2015年至2021年资料包(中学《综合素质》下载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下载

  2015年至2021年资料包(幼儿《综合素质》下载幼儿《保教知识与能力》下载

  2015年至2021年资料包(小学《综合素质》下载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下载

相关资讯
在线客服

关注公众号

领取备考资料

关注公众号

优路教育小程序

看课 | 刷题 | 领资料

官方小程序
下载APP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