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州医科大学发布了终止部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通知,文中对终止学位申请人员的类型进行了分类及后续安排的处理工作,对于通知的具体内容,优路小编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徐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关于规范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通知》(2019年10月)精神,以下两类人员已于2021年12月底超过学位申请最长年限,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其作终止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止学位申请资格的人员类型
1. 第一阶段未通过者,即2013年(含)之前通过我校资格审查、但至2021年12月底仍未通过我校学位课程考试或国家统一水平考试者。
2. 第二阶段未通过者,即2016年(含)之前进入我校学位论文阶段、但至2021年12月底仍未获得硕士学位者。
二、后续安排
1.已被终止本轮学位申请资格的以上两类人员,如有意愿重新进行我校硕士学位申请,可填写申请书,于2022年3月24日~26日,至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2011年(含)之前的国家统考成绩和我校学位课程成绩均不再予以认可。
三、政策咨询
申请重新报名者,可根据本人当前所属阶段,咨询相关政策。
1. 第一阶段未通过者咨询主校区行政楼215室,冯老师
2. 第二阶段未通过者咨询主校区行政楼206室,程老师、尚老师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0日
文章来源于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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