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公布!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即将开考,不少考生十分关注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等相关内容,湖北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中对湖北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做出了规定,优路教育已将详细内容为大家整理如下:
湖北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节选)
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