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公布!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即将开考,不少考生十分关注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等相关内容,湖南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中对湖南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做出了规定,优路教育已将详细内容为大家整理如下:
湖南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节选)
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